日前,青浦区、松江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青浦区安全生产协会原会长钱其林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23日至26日,钱其林带队组织各理事单位成员赴重庆考察。此次考察活动除9月26日上午在重庆当地召开理事会议、总结交流工作外,其余活动以旅游为主,费用支出由协会承担。2021年7月,钱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出违纪款。
2.青浦工业园区安管部门原负责人夏晓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青浦区安全生产协会分别于2016年8月、2017年5月向青浦工业园区安管部门发放2015年度、2016年度会费奖励款2100元、1800元。夏晓春将上述3900元奖励款发放给其本人及部门工作人员。2021年1月,夏晓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出违纪款。
3.青浦区练塘镇老干部支部原书记尤卫杰违规使用公款购买中华香烟问题。2016年至2017年5月,尤卫杰以挂账方式购买中华香烟40条,共计金额13750元。上述香烟用于老干部支部会议、党员活动和外出体检等。2021年8月,尤卫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上海浦江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杨志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杨志勋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予的礼金共计9000元。杨志勋还存在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形。2021年8月,杨志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5.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园区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文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3月,陈文军利用职务便利要求特保人员对未按规定办理卸土手续的渣土车辆放行,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2000元。2021年10月,陈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6.松江区新桥镇动迁办主任慕学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慕学军在担任松江区新桥镇动迁办副主任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共计收受礼金6000元。2021年9月,慕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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